【理大暴動】涉理大暴動於油麻地後巷被捕 4男否認暴動等罪今開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5/20 14:15

最後更新: 2021/05/20 18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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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級督察林榮發。陳卓欣攝

反修例示威期間,警方於2019年11月圍堵理工大學,有人發起到於油麻地及佐敦一帶反包圍理工大學外的警方。警方驅散行動中拘捕多人,當中有4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在油麻地後巷被捕,同被控以暴動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罪,各人不認罪,案件今(20日)於區域法院開審。

本案原有共5名被告分別為學生勞俊坤(22歲)、測量員黃新民(27歲)、客戶服務員連潤發(29歲)、電工鄭信達(39歲)以及大專生女被告郭凱盈(19歲)。惟郭早前一度選擇認罪,但今決定維持不認罪,並撤換律師,法官續下令郭與本案分開審理,另外4名被告先開審。

控方開案陳詞指,2019年11月17日有示威者佔領理工大學,儘管警方已作呼籲,仍有示威者前往。及至翌日凌晨4時許,警方防線沿彌敦道朝旺角方向推進,有100多名黑衣示威者以鐳射光照向警方,不斷擲磗等。

至凌晨4時40分,在油麻地永星里附近,近100名示威者在彌敦道吉野家餐廳外搭起傘陣,向警方擲磚及汽油彈等,然後有約10名黑衣人朝餐廳後巷逃去。

警員追截,連當時在油麻地救護站後門的一根桿子後,勞、黃、鄭被制服時,企圖逃跑,勞指身上沒有身分證。警方在勞身上搜出泳鏡、黑口罩等,黃被搜出護目鏡、牛仔褲等;連則被搜出頭盔、勞工手套等;鄭被搜出有兩件T恤、頭燈、口罩等。

4名被告同被控1項暴動罪,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,在九龍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附近,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。

黃、連及郭另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。控罪指連及郭當時分別使用掛耳式口罩及半面式防毒面罩,黃則被指使用一塊布及半面式防毒面罩。勞另早前承認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,指他同日在彌敦道524A號後巷,未能在警員6982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。

控方證人高級督察林榮發為時任西九龍衝鋒隊的指揮官,現隸屬警民關係科,林今午供稱,當天到達現場後,於凌晨4時許開始在彌敦道驅散示威者,曾舉旗警告示威者離開,當時示威者築起傘陣,他們向警方投擲氣油彈及磚等物品後,警方以像膠子彈還擊,有約10人向後逃走,並轉入吉野家旁的後巷。
 
辯方律師向林指出,現場曾發生火警,知不知道有人曾落樓,林指自己主力應付示威者,不知道發生火警,亦沒有留意是否有人落樓。辯方又指當時可能有街坊經過,有穿著深色上衣的人走入後巷,也不代表他參與非法集結,林同意。聆訊明(21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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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卓欣